Chip123 科技應用創新平台

 找回密碼
 申請會員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Login

用FB帳號登入

搜索
1 2 3 4
樓主: jiming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又到報稅的季節,通常科技新貴都會用何種方式繳稅﹖

[複製鏈接]
1#
發表於 2011-7-26 14:33:07 | 顯示全部樓層

99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何時入帳?

(20110726 11:55:24)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案件分3批辦理,各批退稅時間及退稅對象如下:& h8 O- z6 `. c5 P7 ?
: B+ `- t1 f. D4 n
1.第1批退稅對象為採用網路申報且應檢附證明文件於6月10日前送稽徵機關或稅額試算網路回復確認及5月10日前以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書面回復確認)方式直接向戶籍地稽徵機關申報文件齊全之退稅案件,將於7月29日退稅。
1 m( g8 s; m- F6 H8 M  J2.第2批退稅對象為5月10日前未直接向戶籍地稽徵機關申報確認以及5月11日以後以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書面回復確認)的退稅案件,退稅日期為10月31日。
. c* {& Q/ o$ p8 ^$ p% G3.第3批退稅對象為國稅局主動辦退案件,包括申報為繳稅、不補不退經交查核定後有溢繳或應退稅者,及逾期申報退稅案件, 101年1月16日才會退稅。2 E6 f6 O$ o- Z! i! w

& a# D+ y# k/ G/ N0 h6 o訊息來源: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發表於 2011-7-26 14:33:45 | 顯示全部樓層

未申報綜合所得稅,於接到繳款書時,可否補報列舉扣除額?

(20110726 11:56:23)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依規定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均不適用列舉扣除額之規定,一律按標準扣除額認定。因此,納稅義務人如依列舉扣除額規定,自行計算所得後雖然並無應自行繳納稅款,仍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結算申報;否則,將來稽徵機關核定時,只能減除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實際支付的醫藥費、保險費、捐贈、災害損失及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或房屋租金支出等均不得補申請自所得總額中減除,在此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採列舉扣除額計算綜合所得稅者,不管自行計算有無自繳稅額,一定要記得辦理結算申報,倘若99年度綜合所得稅尚未申報,在稅捐稽徵機關查獲核定前補申報,仍可適用列舉扣除額之規定。
4 V4 _+ ?# _. u$ z  w# G$ z
1 f! `7 P( g' i* E# p3 @訊息來源: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發表於 2011-7-26 14:34:49 | 顯示全部樓層

納稅義務人主體雖於申報時選定,仍得於申報期間屆 滿後6個月內申請變更

(20110726 11:54:02)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按「納稅義務人主體一經選定,得於該申報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6個月內申請變更。」為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後段所明定。
  r7 C6 [! J+ k; Q# u8 x6 A3 A: V3 e- Z, `1 n
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審慎選定納稅義務人,如於申報後欲變更納稅義務人,亦應於法定結算申報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儘速向稽徵機關申請之。! R, i. R# G9 B% F
5 n% F5 I* l2 O: e5 ?
訊息來源: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發表於 2011-7-26 14:35:26 | 顯示全部樓層

已移送強制執行的欠稅,分期繳納必須由行政執行處核准

(20110726 11:48:52)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行政執行處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其分期繳納。經核准分期繳納,而未依限繳納者,行政執行處得廢止之。」因此,已經移送強制執行的欠稅,能否分期繳納係由行政執行處審核與決定;另外,依據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第5點,行政執行處核准分期繳納後,義務人或第三人應該立下擔保書,或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品,或按核准的分期期數及各期金額開立票據,交付國稅局保管。
  s  H& ^/ h. I" Y6 D- h# C/ \9 J. y0 ^  y" ^
訊息來源: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發表於 2012-5-1 18:03:21 | 顯示全部樓層

轉帳納稅不用愁 填妥「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即可辦妥

(20120501 17:40:3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四、五月適逢使用牌照稅與房屋稅開徵期,納稅義務人可以善用稅單上所附的「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填妥欲轉帳之金融機構,加蓋存款人原開戶的印章,寄回稅務局,不須附郵資,就可以辦妥轉帳納稅手續。: A! D. x7 b! D2 v3 P3 x
. f3 S$ v# i$ k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納稅,可適用於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定期開徵的地方稅稅目。稅款的轉帳扣款都是以繳納期限最後一日作為扣款日,因此不會讓您有利息上的損失。而且辦妥長期約定轉帳納稅手續後,您就不會因工作忙碌而疏忽忘記繳稅,以致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若您有疑問,歡迎撥打電話(08)8354780轉406,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 |$ s' w0 \  l$ v7 n
' s* m  Y3 n( H
7 j6 Q. n- {; f6 N/ P' I. y. p
1 x2 x* b% g3 L% m; q2 S4 j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申請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首頁|手機版|Chip123 科技應用創新平台 |新契機國際商機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GMT+8, 2024-6-8 05:09 PM , Processed in 0.16952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