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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探討] 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將邀請業界代表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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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4 08:02:37 | 顯示全部樓層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使需求轉向德國屋頂系統

柏林2010年7月13日電 /美通社亞洲/ -- 德國可再生能源法 (Renewable Energies Act,EEG) 光伏發電入網補貼修訂案今天獲得通過,標志著朝著屋頂系統的轉變。德國聯邦參議院 (Bundesrat)(議會下院)今天上午批准了修正案,為其成為法律鋪平道路。變動放棄了耕地農場設施,增加了對小型和中等規模屋頂設施的自用消費獎勵的吸引力。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 (Germany Trade & Invest) 將派代表出席今年7月13日至15日在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舉行的 Intersolar North America,為德國光伏 (PV) 公司介紹機會。

實施追溯至7月1日生效,屋頂系統和移除耕地農場設施的補貼額將減少13%。同時,轉換地區補貼額將減少8%而所有其他地區將減少12%。10月1日開始,補貼額將進一步再次減少3%。盡管如此,新的補貼額仍然十分吸引人,7月1日和10月1日期間的安裝補貼額預期為25.02-34.05 EURc/kWh,而今年10月1日后的余下期間為24.26-33.03 EURc/kWh。新修訂案達到了聯邦2.5-3.5 GWp 的年度目標裝機容量的兩倍多。

該項法律于十年前成立,在保証極具吸引力的投資回報期和高回報的前提下,要求電力公司以相應的入網補貼價格向系統業主購買可再生能源,為期20年。而利用“自有消費獎勵”甚至可以獲得更多的收入,這些收入將支付給那些使用小于500 kWp 系統的屋頂設施并打算利用它們所產生能量的業主。

2009年,德國光伏裝機容量總計達3.8 GWp,使其再次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光伏市場,同時也成為一個對光伏企業很有吸引力的投資目的地。全世界大約每兩個新安裝的模塊就有一個在德國。對于2010年,一些專家預測其市場可能會比2009年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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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4 08:02:47 | 顯示全部樓層
私人用戶的需求增加

EEG 的變化是對光伏系統價格競爭力不斷增加,包括最近太陽能電池板和組件價格下降的反應。這些發展為光伏企業創造了許多新的市場機會。這次變動使得絕大多數喜歡高品質系統的私人用戶進一步加大屋頂系統設施的需求。變動同時也使得對完全受益于自有消費獎勵的能源存儲系統和智能電網應用的需求不斷增長。降低系統價格和電力價格上漲已使德國市場比預期更早地趨向電網平價。到2013年可再生能源預計將與傳統能源在私人用戶電力市場展開競爭。

業界高質量增強了本地生產的吸引力

位于德國的制造商不僅能夠進入一個龐大且不斷增長的市場,而且還能通過本地品牌影響力和高質量產品方面的聲譽從極大的競爭優勢中獲益,這獲得了私人用戶和屋頂系統業界的高度評價。德國可再生能源行業還受益于行業最高的研發機構密集度。與此同時,該國擁有良好建立工業基礎設施、大型設備供應商基礎、合格和有經驗的勞動力。

跨國企業 First Solar 和 Avancis 以及 德國光伏企業 SolarWorld 和 Juwi 最近几周已宣布將在德國進行重要擴張,這顯示出德國的光伏產業集群實力的信心。這些新的投資都建在東德,這是德國全球知名的光伏產業一個重要的制造中心。

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將派出代表參加今年的 Intersolar North America,接待那些對世界光伏領導商感興趣的公司,展位位于德國館1層,展位號為7523A。

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是德國的外貿與對內投資促進機構。該機構致力于為尋求在德國市場拓展商業活動的外國公司提供建議,并向希望進軍海外市場的德國公司提供外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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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14:19:36 | 顯示全部樓層
召開再生能源費率聽證會聽取各界意見  

經濟部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於99年12月14日假師大圖書館國際會議廳辦理「99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及使用參數」聽證會,聽取各界對於100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及使用參數。

經濟部能源局說明,99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已分別於99年9月24日、11月12日及12月8日召開3次會議,就再生能源業者所提意見進行討論,期間並召開9場分組會議(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等3個分組),充分蒐集各界意見,並於99年12月14日召開聽證會聽取業者對費率訂定參數及計算公式之意見。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其相關子法規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主要申設步驟分為設備認定同意備查、併聯審查、簽約、施工、併聯(已實質售電)及完工證明等6個階段,前3階段屬籌設規劃,後3階段為施工興建;對於申設再生能源之規定,各項作業皆牽涉法令、技術及併聯環境等程序,能源局已致力協調台灣電力公司及能源業者代表,建立可順暢運作、簡捷、快速的作業程序。

經濟部能源局最後表示,迄至99年12月14日止,太陽光電設置者取得完工證明計有13件,裝置容量計1.05MW;完成併聯運轉者計36件,裝置容量計1.5MW,皆已實質售電,俟取得完工證明後結算電費。政府秉持正面積極態度推動再生能源設置,以穩紮穩打、行穩致遠方式,推動再生能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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