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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翻修 彈性僱用時代來臨
(20110121 09:20:22)根據勞基法修正草案,增列勞動派遣相關規定,同時放寬定期契約期限,以及修正事業單位併購的員工權益等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建議,面臨勞動法令重大變革,企業人資主管更應及早準備,充實相關勞動法令資訊,才能提前因應彈性雇用時代來臨,創造勞資雙贏的局面。中華人事主管協會針對勞基法修正特別開設相關課程,協助上班族及企業人資主管盡早一步掌握修法要義,掌握自己的權益,同時提前為企業備妥因應方案。 k' G- e1 w; K% c
- j& \3 S5 ~: k" Q/ S3 |1 Z勞基法修正草案中,針對眾所矚目的勞動派遣法令,草案明訂,包括醫事人員;保全人員;航空人員;船員、遊艇駕駛、動力小船駕駛及助手;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人員;採礦人員,六大類行業人員不得使用派遣勞工。至於製造業則不在受限項目中,不過,派遣勞工所佔比率不得超過受僱員工總數的3%,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可以放寬到5%,假使工會同意則可放寬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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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目前盛行的勞務外包標案,影響派遣勞工權益。草案明訂,派遣事業單位不得與派遣勞工訂定定期契約,也就是說,人力派遣公司必須要常態雇用派遣勞工,不可以再用登錄型契約聘僱派遣勞工,以保障派遣勞工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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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 c+ W1 C7 F% \- T林由敏表示,目前許多科技業盛行簽訂的競業禁止條款,在這次勞基法修正案中也有明文規範。草案規定,除非勞工擔任的職務或是職位有接觸、或是使用雇主營業秘密,否則雇主不可和勞工簽訂競業禁止約定。假使簽訂競業禁止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競業禁止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的範圍、就業對象必須屬於合理範圍。勞工競業期間應該約定合理的賠償。此外,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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