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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智慧財產局 發布日期 2012-07-05 下午 04:002 ^. k: g, p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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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商在大陸智慧財產權遭侵害案件,經濟部於本年(101)年7月4日邀集學者、律師、海基會及相關政府單位(司法院、法務部、陸委會等)召開座談會,研商可能之救濟及爭端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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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W' t% t7 C, k為強化雙邊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合作,兩岸已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建構主管機關間之溝通平台及協處機制,以協助兩岸智慧財產權相關糾紛。然而,民間仍有兩岸智慧財產權糾紛無法獲得適當救濟之意見,並建議透過兩岸協議強化解決機制。有鑑於此,經濟部爰召開上述座談會進行相關議題研商,會議重要情形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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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0 _9 T& ^- x3 \關於兩岸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是否得循仲裁及調解等機制解決,與會代表首先表示對於涉及權利有效與否等應以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為準之爭議,是否能以調仲等機制解決,值得研究。且仲裁以當事人之合意為基礎,但當事人在侵權糾紛中達成提付仲裁之合意的機會不大,而兩岸現行之法制下能否以單方意願開啟程序、如此會否產生限制當事人訴訟權之爭議,皆有疑義,因此,以仲裁方式解決智財侵權爭議案件不可行。至於調解方式雖較為可行,但仍涉及調解結果必須雙方同意,以及後續認可執行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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