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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機構須於103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科技部,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
| | 一、依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試行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申請人請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4 l( k" m# [. Y二、旨揭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04年2月1日起,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 b; s$ m0 K; R X. A/ R(一)申請資格:
/ m c9 i* S5 K, ~1、申請機構(即計畫執行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立研究機關(構)。
# w. L7 r' K- y+ Z. E5 B2、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比照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8 X( I; L8 u! D* e4 A( o/ Q(二)申請方式:計畫申請作業,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計畫申請人於103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研提計畫申請書(線上申請),並由計畫主持人所任職之機構於103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科技部(請彙整造冊後專案函送),逾期恕不受理。" S; ]4 U* [# ?/ i/ ~
三、計畫類型:以多年期個別型計畫形式提出。本計畫屬科技部「產學案」計畫之數量管制(quota)範圍,專案核定通過後,將列為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而共同主持人將不計執行件數。
" O$ r2 z3 k H$ z! r四、申請本專案之研究計畫如已獲其他機構之研究經費補助者,需於申請書上詳列補助單位及經費項目。8 l- ^ q+ L$ @, L' K) m
五、計畫成果發表除須註明科技部計畫補助外,亦請註明本計畫名稱。: l; C( n1 N) Y k) Q, B
六、本案相關徵求計畫書說明業於103年8月15日公布於科技部網站最新消息[連結],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連結]。
& u1 r/ j! @1 I/ K4 j5 `七、檢附「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試行要點」[連結]及「「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申請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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