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p123 科技應用創新平台

 找回密碼
 申請會員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Login

用FB帳號登入

搜索
1 2 3 4
查看: 8382|回復: 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市場探討] 最新大陸勞動合同法因應 相關訊息

  [複製鏈接]
1#
發表於 2007-10-25 16:40:53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勞動合同法實施,員工手冊如何修正?

大陸勞動合同法實施,員工手冊如何修正? 攸關數十萬台商經營成本的大陸勞動合同法,預定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明年起,台商聘僱勞工,從解僱、資遣費、大量解僱勞工、人力派遣等規範都受到嚴格規範,台商聘僱勞工激增,大陸不再是勞力密集產業雇主的天堂,這項法案,從勞動契約訂定、資遣費、大量解雇勞工、計時人員、人力派遣甚至競業條款都有明確規定,相較於台灣的勞動法令嚴格許多。; Q9 m7 S4 i. Y& Z# K; p/ g

. j% J  E+ z3 b$ D( l3 h: b2007年年底以前,台商經營者與人資主管對企業的員工招聘與任用、員工專項培訓、薪資管理、績效管理、出勤管理、獎懲管理、社保與福利管理、離職與退休管理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方面都必須進行調整,人力盤點、制度修正,以符合新的法律環境。本課程將從實務立場輔導協助修正符合大陸《勞動合同法》的員工手冊,以配合明年度的人資策略與操作。
, [$ c+ w% `3 |* t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建議,台商應該把握法令實施前三個月,盡速檢討人事規範、估算人事成本,以免新法上路因應不及,衝擊企業營運。. y2 r+ A% ~, `' f
3 F" d8 _3 r- P* _. @
林由敏建議,距離新法實施不到100天的時間,台商必須開始全盤檢討人事成本、並詳細瞭解勞動合同法與目前廠區規定的落差,隨著大陸市場開放、勞動意識覺醒,可預見的是,勞動成本高漲的趨勢已成定局,台商同時也應該亟思產業轉型、提高產品附加價值,避免大幅仰賴勞動力,侵蝕企業獲利。
  [; y7 I- k, D/ a
( S. k# d' w& ^- `, P- `( q! |7 x在2007年年底以前,台商經營者與人資主管對企業的員工招聘與任用、員工專項培訓、薪資管理、績效管理、出勤管理、獎懲管理、社保與福利管理、離職與退休管理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方面都必須進行調整,人力盤點、制度修正,以符合新的法律環境。中華人事主管協會於11/7開設【大陸《勞動合同法》員工手冊輔導修正實務】課程,從實務立場輔導協助修正符合大陸《勞動合同法》的員工手冊,以配合明年度的人資策略與操作,為提高輔導效益,每班只限收12名學員,名額有限,請勿錯過!
$ m) x( T( o. I; I0 i- g; D  M: y, g/ A' F
詳情請上協會網站(www.hr.org.tw)或洽服務專線02-27635678。
2#
發表於 2008-1-2 08:48:09 | 顯示全部樓層

勞動合同法影響64%企業

http://www.104.com.tw/motion/page/news_detail.cfm?nid=3# N- r3 Z( w( f; K: ~$ c) v  T
' N/ }4 O) @! P8 Q+ [
   (96.12.12)明年一月一號中國大陸即將實施勞動合同法,是否攸關企業在中國大陸的營運續存和徵才需求降低?104人力銀行調查顯示,在大陸有投資或營運的企業,對於新法造成的人事衝擊35.2%表示「不清楚」,32.8%採取「維持現狀」對應,對台商和台幹造成衝擊有限。西進工作近年熱潮不減,104人力銀行行銷總監邱文仁表示,台灣「鄉親」身份的工作優勢在大陸未來五年恐怕將逐漸流失,但對於具備高度專業背景、但無大陸經驗的「中國菜鳥」而言,2008年後仍有機會赴大陸挑戰如經營管理、財務金融主管、研發主管、儲備幹部等管理職務。4 f3 v/ Z6 ~9 i

1 C/ ~7 R: T4 S, O0 x    明年元旦上路的勞動合同法墊高企業人事成本,但對於企業在大陸能否續存未至「致命」階段。根據104人力銀行和104獵才顧問中心進行《2008大陸台商台幹動態暨勞動合同法影響》調查顯示,35.2%在大陸的企業表示「不清楚勞動合同法影響性」,32.8%企業採取「維持現狀」對策。年底之前,將有14.4%的企業進行「人事盤點」,趕在新法令上路前和不適任的員工解約。不過新法也衝擊9.1%企業決定從中國撤退或減少台幹。: x% ^# `) ]/ L9 ]: J3 M2 H

' y. ^$ s0 K4 {+ F. l    雖勞動合同法並未嚴重影響企業在大陸續存,仍有64%企業表示內部營運些微受到新法內容影響,其中,勞動新法「聘用制人員可適用於新法」和「加班費等強迫勞動明文規範」部分規範影響最大。而大陸台幹僅37.5%表示工作會受到勞動合同法影響。104大陸事業(104china.com)獵才總監黃至堯表示,勞動合同法主要衝擊勞力密集製造產業的成本升高,短期在大陸企業也許發生人事動盪的「短痛」,但長期來看法令趨向完善應可讓勞資關係更健康,對於大多數守法的台商亦有獎勵效果。
8 \# X9 t# S6 w+ B7 V2 C) I  k4 p
: y& E# U% e" U; n& x6 ~  u  西進工作熱度不減,但大陸當地人工作能力快速成長,台幹在哪些領域還有機會?104調查顯示,目前在超過九成的台灣跨國企業或大陸台商的心目中,台籍人才仍然是大陸地區高階主管首選,對於台灣老闆來說台幹仍具有「鄉親」身份信任優勢;反觀外商的偏好不明顯,包含經營主管在內,外商各主管職位僱用台幹皆不超過四成。
& f) z# f2 C. V+ q
6 m7 ]- ]0 K: Z' @4 S  然而邱文仁表示,未來五年僅經營管理主管、財務金融主管、研發主管等高階工作仍明顯偏好台幹;包含最高執行主管在內等高階工作,台幹身分優勢逐漸下滑,取而代之的可能是外國籍或大陸當地管理人才共同競爭。
2 ~2 ~+ j% A  K9 D' g, g) F5 p% @  i/ B/ l
  多功能事務機、無線、藍芽及電腦週邊產品生產大廠--致伸科技人資資深經理余芳華表示,致伸科技自1989年即進入大陸東莞設置生產基地,對台幹招募策略由草創剛開始轉調內部經驗資深員工;快速成長時期因大量需才,則改以員工及眷屬福利,吸引內外部人才加入大陸營運;近年邁入大陸深耕期,已經逐步進行「人才當地化」。她表示,2008年大陸雖然有勞動合同新法實施,致伸仍然視大陸為海外發展重地,將持續招募職缺包含研發管理、業務相關專案管理、後勤管理等人才,而大陸工廠高階管理人才仍歡迎具相關專業經驗的台幹加入。
& i; Y  O5 K& r' t% w9 g4 t1 {. m" I- f4 c; n
  不過在大陸地區的基層人力方面,高達45%企業基層完全沒有用台籍工作者,台幹立足空間有限。邱文仁指出,財會、業務和生管等可移植台灣領先優勢的工作,仍是資淺工作者目前西進的主要三大利基。但根據104同份調查數據,未來五年基層台幹西進空間停滯,特別是生產製造和品管工作,因當地人才相關專業經驗從後趕上,基層機會將會明顯縮減。黃至堯表示,許多在大陸的企業,面臨最大困難之一即是營運快速成長卻缺乏基層管理人選。因此,培訓後直升主管的「儲備幹部」在未來五年有15%企業偏好用台幹,年輕世代可以考慮藉此做為西進跳板。3 J- @8 r2 o4 {: J$ I

6 Z! [0 K: X" p  在需求人才的條件上,雖然15.2%企業要求應徵台幹至少具三年以上大陸工作經驗,不過,沒有大陸工作經驗的「中國菜鳥」,未來也有赴大陸發展的空間!104調查顯示,39%在大陸營運的受訪企業表明,針對赴大陸的工作機會徵才,主要重視「人才專業度」,是否有大陸工作經驗則非錄用決定條件。邱文仁表示,在變化快速中國市場,過去的大陸經驗已非西進絕對條件,調查顯示64.1%大陸台幹是2004年以後才西進的「中國菜鳥」,連年逾五十歲的四年級世代,也有43.6%近三年內才搶搭西進工作列車。% i  P4 V9 V) `2 E

) A, h% Y2 C" q8 I* k+ r    邱文仁指出,台幹的忠誠度曾是這些人被企業倚重的主因,自1978年大陸改革開放以來,台幹在大陸平均做過1.99份工作,相對而言台灣上班族平均兩年換工作,大陸當地人工作穩定度也偏低。但未來面對變化快速的全球化經濟和大陸當地市場,「高度專業」已取代「大陸經驗」和「台胞身分」,成為企業徵才招募的重點考量,台幹若不能建立遠勝過當地人的專業優勢,就有被取代變成「台流」之虞。 % g2 W( y( g# s* ]

6 E# `! q& v1 o; [6 {1 s5 l8 \6 J  未來五年企業在中國佈局的地點,根據104人力銀行企業端調查顯示,近半數產業仍以長江三角洲一帶(上海、蘇州、杭州等)、珠江三角洲一帶(深圳、東莞、廣州等)兩大沿海經濟區為主,黃至堯指出,雖然有勞動合同法和新稅制的影響,一般製造產業仍有過半數比例繼續以深圳東莞等地為生產基地,不過可觀察到電子資訊產業和貿易零售產業未來五年對北京、渤海灣地區(青島、天津等)的重視性抬頭。
3#
發表於 2008-1-7 18:19:02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雙新制實施,侵蝕台商獲利

大陸經商的台商恐將面臨數十年來最嚴峻的考驗。元月起,大陸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以及所得稅新制,將使得台商勞工成本增加、稅賦優惠減少,兩大制度襲擊下,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台商除了調整人事結構,更應該從長遠佈局的考量,亟思產業升級,才能擺脫勞動成本逐年墊高的惡夢。- X3 e6 M  o  c$ L/ B9 t6 s

0 g! D# r2 K" w攸關數十萬台商經營成本的大陸勞動合同法,1月1日正式實施,台商聘僱勞工,從解僱、資遣費、大量解僱勞工、人力派遣等規範都受到嚴格規範。
# u* _5 z$ B0 W# T大陸勞工法定工時將縮減至40小時,加班時數上限限縮為36小時,未來台商必須與勞工簽訂勞動契約,若未簽訂,將從應簽約日起,每月發給勞工兩倍工資。勞工的試用期間最長不可超過半年,試用期期間雇主必須給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八成薪資。8 c2 k7 t! z* g! t0 ?
  V1 d$ Q5 _" ~8 Z8 e, A
其中衝擊最大的資遣費設計,無形墊高台商人事成本。目前台商資遣員工,不一定需要支付資遣費,勞動合同法實施後,雇用關係終止,雇主必須發給資遣費。勞工只要連續兩次取得固定期限合同,就自然成為長期員工,除非試用期證明不合格、或發生嚴重違規風紀行為,不得任意解僱。過去台商在大陸聘僱勞工,一般都採一年一聘方式的短期合同,沒有資遣費問題。但勞動合同法實施後,資遣勞工將連帶負擔資遣費,每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資遣費、滿半年發給半個月工資。$ r8 C9 U( m- J- q& d3 y
( W8 H8 z7 a/ j
林由敏指出,部分勞力密集的台商企業,開始採取因應對策,例如要求勞工在「自願離職書」上簽字,等到勞動合同法上路後,一旦公司要開除勞工,直接拿出這張勞工已經「畫押」的自願離職書,如此一來,形同勞工自願離職,雇主可免去資遣費的負擔。$ D) {( }) z7 L+ p: y! h
7 `7 e0 @; K3 q6 V, ^4 o% X& ~( G: B6 m- v
林由敏分析,雖然自願離職書上已經有勞工白紙黑字簽名,不過,大陸勞工自主意識較強,萬一日後發生資遣事宜,為了拿到資遣費,勞工可能向省市勞工局檢舉是受到雇主脅迫不得不簽訂,屆時雇主不但需要支付資遣費,還得另外受到處罰。
& u, k9 x  t; j# c" G! A* o( Y" o6 T- o4 S
因應產業型態轉變,勞動合同法也加入計時人員的規範,未來雇主可以聘僱計時人員也就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薪,平均每日工作不得超過 4 小時,每週累計不得超過 24 小時,雇主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雇主不需支付資遣費,但是,雇主不得規定試用期。 8 i/ V! d. _; }

' z2 o: ^2 W) v% ]; K為因應這套勞動大法,大陸各省市將依照各地最低工資、以及聘僱標準,陸續頒佈勞動合同法施行細則,提供企業主具體落實方式。林由敏建議,人資主管應該先詳細瞭解勞動合同法與目前廠區規定的落差,隨時注意施行細則的頒佈期間,調整廠區規定。- |% J" Z% N4 h, J- X
除了勞動合同法,另一大對台商嚴峻的考驗是中國新企業所得稅法。以往大陸給予外資及台資兩年免稅、三年稅率減半(即兩免三減半)的稅賦優惠,外資適用稅率為15%至24%,內資企業稅率達33%。明年實施的新稅法將內外資稅率統合,達到25%,而且外資匯往海外的盈餘將額外課徵10%的稅率。
7 k  n& ]5 \3 [5 I* E+ D$ ^: G5 S
& _. p8 K  k9 x7 u5 s林由敏指出,過去數十年間,大陸以低廉的勞動力、誘人的稅賦優惠,吸引全球廠商進駐,一夕之間,大陸成為全球最大的世界工廠。隨著大陸市場開放、勞動意識覺醒,可預見的是,勞動成本高漲的趨勢已成定局,台商同時也應該亟思產業轉型、提高產品附加價值,降低勞動力比率,才能迎戰嚴峻的法令規範。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申請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首頁|手機版|Chip123 科技應用創新平台 |新契機國際商機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GMT+8, 2024-5-14 07:00 PM , Processed in 0.10351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